房地产税已讨论多年,然而却迟迟都未能全面落地,近期又有专家给出了新的时间层面的判断,这背后究竟存在着哪些方面的现实考量呢?
立法进程的曲折路径
2014年时,房地产税立法首次明确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那时所提出的要求是做好有关立法工作。四年过后,在2018年的报告里表述转变成了“稳妥推进”,这表明呈现出更为审慎的态度。到了2019年,措辞稍微调整成了“稳步推进”,持续拓展了积极然而审慎的总体基调。
这些在措辞方面出现的变化,实际上凸显出了立法工作所具备的复杂性以及敏感度,从“做好相关工作”转变为着重强调“稳”字处于首要位置,这意味着决策层面在推进的进程当中,全面充分地考量了社会经济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平衡,这种在表述上存在的延续以及微调,恰恰是立法进程复杂性的直接呈现。
试点城市的早期探索
2011年时便有了,上海与重庆率先开启房产税试点。上海方案针对本地居民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还针对非本地居民新购房,税率被设定为0.6%。这属于对增量住房进行税收调节的早期尝试。
重庆的方案着重于对高端住房进行调节,其征收对象涵盖独栋别墅以及高档公寓,并且针对那些没有户籍、不存在工作、没有企业的“三无人员”所购买的第二套房予以征税,税率的区间处于0.5%至1.2%之间。两地展开的试点为全国性立法给予了重要的实践参考。
专家对落地时间的预判
近期,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在“稳步推进”的基调情形之下,房地产税全面达成落地状态仍旧需要耗费一定时间。他经过分析得出这样的认为,立法这个过程本身所具备的周期是比较长的,并且涉及的方面范围较为广泛,所以在三年之内实现落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而他做出的这一判断是基于对于当前立法进程所进行的观察 。
类似观点是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提出的,他认为从推进逻辑来讲,也许会优先针对增量房产进行征税,对于存量房产怎样征收,各方意见存在着较大的分歧,这些分歧的调和是需要时间的 。
立法必要性与多重目标
驱使房地产税开展立法工作,摆在首位的目标是使地方税收体系得以完备,当下地方政府的收入对土地出让极度依赖,房地产税能够贡奉稳定的长期税源,这对改良地方财政结构有益处,能够让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降低。
再有一个关键目的是调控财富分配以及抑制市场投机行为,借由针对住房保有阶段征税,能够加大多套房拥有者的成本支出,进而引领住房回归到居住的本质属性上,与此同时,税收还能够被运用于公共服务的改良方面以推动社会公平 。
技术难点与征收挑战
难点首要,界定征收对象。是普遍对所有住房来征收,还是设定一定免征面积或者套数?是按照家庭计算还是按个人计算?这些细节问题,直接关联亿万家庭切身利益,需要极其慎重去设计。
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在不同城市、不同区位,要做到公平合理,这同样是复杂的,税基评估如此何况税率。税率采用固定比例还是累进税率?这是个问题。那么这些技术问题,需要建立全国统一并且可操作的评估体系,也需要建立全国统一并且可操作的征收标准。
对市场与个人的潜在影响
在市场这个层面来看,房地产税的那种预期已然是对市场心理产生了相应的影响,它有着改变投资者长期预期的可能性,会促使一部分拥有多套房的持有者去出售或者出租闲置的房产,进而增加市场的有效供应,这对于稳定房价有着积极的作用。
拿普通家庭来讲,合理的制度设计会把居住需求充分予以考虑。预计会设定一定的免征条件,保证基本住房需求不被影响。税收资金要是能够明确用于本地公共服务建设,会有助于提高社区居民的整体福利。
你觉得于房地产税的设计里面,该如何去平衡税收调节功能跟普通家庭的居住成本压力,欢迎在评论区把你的想法分享出来,要是感觉这篇文章有帮助的话,请点赞给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