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进程由谁主导
目前,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是由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的,该委员会下设的法案室承担了主要工作,他们正针对立法中碰到的具体疑问,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密集调研。这项工作可不是由单一部门完成的,虽说立法程序是由全国人大牵头的,然而大量基础性、专业性的调研以及草案起草工作,是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国务院有关部门深度参与的。
这种由多个部门协作构成的模式预示着立法进程所要考量的是各方给出的意见以及实际存在的情况。开展调研的目标是去收集不同地区的市场数据、房产登记方面的信息以及有可能会产生的社会影响,以此为后续草案的设计提供相应依据。所以呢,现阶段较多的是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夯实基础,距离形成成熟的法律条文存在着相当程度的间距。
草案出台的时间表
此前曾有消息传出,相关部门谋划在二零一四年之内打造出一份初步的立法草案,这一时间安排更多地展现出一种工作意愿以及内部目标,财政部于今年年初的确存有相关打算,然而能不能按照预期完成,取决于调研的进展情况、各方达成的共识以及经济形势的变化等诸多因素。
以历史经验而言,重大税法的立法时间常常不容易精准预估,举例来说,2011年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时,最开始原本也没有被列入当年全国人大的年度立法计划,只是由于实际存在需要从而“突击”添加进去并且迅速获得通过,这表明立法计划具备一定的弹性,然而房地产税所涉及的范围更为广泛,情形更加复杂,它的进展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 。
年度立法计划的影响
在2014年的全国人大年度立法计划里,没有将房地产税立法项目涵盖其中。这就意味着依照常规的流程,在当年把该法案提交给到常委会去进行审议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立法计划属于年度性的工作安排,一般情况下会将当年重点推进的法律草案给罗列清楚,要是没有被列入进去的话,那就说明它不是该年度优先进行审议的事项。
然而,年度计划可不是一成不变的。就像税法专家讲的那样,立法机关能够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紧急需求,临时增添审议项目。但这是特殊情形,得有充足理由以及成熟草案作为前提条件。对于房地产税这种重大改革,匆忙拿去上会审议的可能性没那么大。
审议程序的漫长性
哪怕草案顺利送交上去,那也不过只是漫长立法程序的起始罢了。一个法律草案从递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一直到最终获得通过,是要历经“三审”甚至还要经过更多回审议的。在这一期间呀,草案得历经全国人大财经委、法律委员会等好些专门委员会进行深入的研究、作出修改以及展开论证 。
每一回审议都兴许会引入全新的修改意见,关乎税率、免征额、征收范围等核心条款的讨论必定会极为充分,甚而激烈。此进程短可有几个月,长则可达数年。所以,就算草案在年底问世,距离真正步入审议阶段,其间还有一连串法定程序得去完成。
立法中的主要争议点
一是房地产税立法存在着诸多现实层面的争议,二是首先需要明确如何去确定征税的范围以及免征的条件,三是这与广大城镇家庭的切身实际负担有着关联,四是其次要思考怎样去设计税率,五是既要为地方提供稳定的税源,六是又要防止过度加大居民的生活成本,七是另外房产价值评估体系的构建也是一项重大的技术难题。
这些争议致使立法进程必定伴随着广泛的探讨甚至是争辩,有财税方面的专家直接表明,相关的争论有可能会延续数年,立法要在增添地方财政收入、调节财富分配、稳定房地产市场等多个政策目标之间寻觅艰难的平衡,这也是草案难产的关键原因之一 。
调研工作的具体内容
开展当前这般的密集调研乃是立法的根基所在,调研团队得深入各个地方,去知晓不同城市的房价水准,掌握居民住房持有状况,了解现有的土地以及房产税收体系,他们还必须听取来自地方政府、专家学者、普通民众等诸多方面的意见以及建议。
展开调研,不但得去解决“怎么征”这般的技术方面的问题,还得去评估“征了以后”有可能带来的社会经济方面的影响。举例说来,这里面涵盖着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对地方财政结构的影响,对居民消费能力的影响等等。而这些做得很扎实的前期工作,目的在于保证未来所出台的法律草案更具备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以此来减少执行过程当中的阻力。
你们觉得,房地产税立法究竟应将调节财富分配放在优先考量位置,还是要为地方政府去开拓出新的税源?欢迎于评论区域分享你们的见解,要是认为本文具备一定帮助的话,请给予点赞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