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立法的消息一公布,各种猜测和讨论就铺天盖地而来。
房地产税与房产税的区别
房地产税是个综合概念,它涵盖多个税种,它不仅仅指常说的房产税,它还包括房地产业的营业税,它还包括企业所得税,它还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一系列相关税费,理解这一点是看清整个立法议题的基础。
有很多人,只要一听到“房地产税立法”,就马上会联想到自己居住的房子是要交税的。而这样的理解,实在是太过片面了。立法所涵盖的范围,远远比单一的“房产税”要来得广阔,,其目标是在于,系统性地去整合以及重构整个房地产领域的税费体系 。
立法进程与试点扩围
近两年来,有关房产税试点扩大范围的消息屡屡出现,据说一些城市已然提交试点方案。然而,伴随房地产税立法被纳入日程,情形有了改变。立法得历经提案、审议、公开征求意见好几道繁杂漫长的环节。
许多分析觉得,在房地产税法正式露面之前,因全国性征收得有坚固法律根基,不能只靠行政授权的地方试点,所以针对个人住房的房产税试点在全国范围推开或许会延迟,情况就是这样。
技术性障碍与地方实践
正在面临着诸多现实障碍的是房产税扩围,首先亟待确定的是税率,究竟是依照面积、套数,还是评估价值呢?不同城市的房价存在着巨大差异,明显不适用那种一刀切的标准。其次要说的是征收成本,需要针对海量住房开展价值评估以及登记工作,其所产生的工作量十分巨大。
上海与重庆的试点给出了参考,然而效果是有限的。上海的方案主要是针对新增购房,重庆侧重于高端住宅。这两个城市的经验能不能直接复制到全国,特别是在三四线城市,是存在很大疑问的。
“税收法定”的根本意义
在这一场的讨论当中,“立法”这两个字所具备的深远意义反倒最易于被忽视掉。房地产税立法的关键性价值之一这方面,是去落实“税收法定”这样的原则。我国当下现行的诸多税种所依据的是国务院所制定出来的暂行条例,这是起源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全国人大对于国务院的那种授权。
这种授权立法的模式,在特定历史时期,提升了效率,然而,也引发了行政权力膨胀等诸多状况,房地产税立法,意味着税收立法权回归原位,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最高立法机关去制定基本规则,其整个过程的公开程度以及民意代表特性更为突出 。
重构地方财税体制
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存在着一项关键背景,那便是重新构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体系。当下,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收益严重依靠成当下样式,这样这般且如此这般的“土地财政”模式是难以持久延续下去的。财政部曾经清晰明确得出改革思路指向:削减减少建设以及交易环节的税费,从而增加增添保有环节那边那种的税收。
对持有房产进行征税,也就是增加保有环节税收,其目的在于给地方政府提供一个稳定且长期的收入渠道,这能够助力扭转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卖地的那种短期行为,进而推动房地产市场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未来的整合与简化方向
立足长远予以考量,房地产税立法或许并非单纯就只是“增添一项税”这般简单,而是针对现有的这类税费开展“整合以及简化”的相关操作。法律界当中的人士披露指出,在未来的时候,极有可能会把现行存在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还有部分处于交易环节的那些税费予以合并或者是进行优化处理。
这契合“简税制”的改革趋向,借助“批量”立法,可一次性清理并规范多个税种,削减重复征税现象,致使房地产领域的税负更为清晰、透明,这也是“税收法定”原则的一次集中实践 。
普通家庭来说,房地产税立法最让你费心忧虑的是啥呢,是税负的增多,还是评估进程的不公开透明呢,欢迎在评论区去分享你的观点看法 。

